一、 |
本公司售后服务的作业分为下列四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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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收费服务
2.免费服务
3.合同服务
4.与服务相关的行政工作,前台服务 |
二、 |
建立客户档案 |
三、 |
客服部接到客户叫修电话或函件时,应及时将客户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商品型号等,登记于规定的登记本上,并在该客户资料袋内,将该商品的“服务凭证”交由售后服务主管,主管再另行派工。(该条款仅适用与本公司直接终端客户)。 |
四、 |
服务人员持“服务凭证”前往客户现场服务。凡可当场解决处理,应立即处理妥善,并请客户于“服务凭证”上签字,带回交予业务人员,并于叫修登记本上注销,并将“服务凭证”归档。 |
五、 |
现场不能处理妥善的,服务人员应将商品带回至公司维修,并开立“客户商品领取收据”交予客户,请客户于其“服务凭证”上签字,将商品带回交由业务人员登记于“客户商品进出登记本”上,并填写“维修卡”挂于该商品上,并尽快请相关专业人员维修。 |
六、 |
服务人员将实际维护所用时间及零件配换情况详细记录在“维修卡”上。 |
七、 |
凡待修商品无法按原定时间维修妥善的,服务人员应报请相关主管予以协助,并向客户解释清楚取得谅解。 |
八、 |
建立客户意见调查制度和客户投诉管理制度,使业务部、服务部、工程部等相关部门责任到位,依责任归属分摊责任,并与每月绩效挂钩。 |
九、 |
对于客户投诉或意见相关部门要迅速妥善处理,督促解决,尽快答复客户。 |
十、 |
服务人员需每日填写工作报表并交由主管查核。 |
十一、 |
所有服务作业,叫修时间至抵达服务时间不得逾上班时间内四小时,郊区五小时。 |